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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后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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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繁) 著者:使徒保罗(林后一:1)。著书日期:主后六十年;大概是在腓立比写的。在使徒行传第十九章二十三节至第二十一章一至三节的事件之后。题旨:本书显出作基督使徒在这时期伤痛的情形,一方面是因为身体软弱,疲乏疼痛。但他灵性的负担更为重大。这负担可分两层━因保持教会在恩典中反对传律法的先生们而生的罣虑,并因犹太人和犹太基督徒对他毫无信仰,使他心中感受痛苦。那些令人齿冷律法派的道理,毁谤保罗,否认他们使徒的职分。很显明的,哥林多的教会真正危险的党派乃是那些说『我是属基督的』(林前一:12)那派人。他们弃绝藉着保罗所传之恩典道理的新启示;根深蒂固的将自己扎在我们的主对国度道理的教训上,他是『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』(罗十五:8);他们好像是忘记了藉着基督的死引进了一个新的时代。这样保罗必须对他使徒职权的来源和范围加以辩护。本书可分为三段:一、保罗行动的原则,哥林多后书第一章一节至第七章十六节。二、为耶路撒冷贫穷的圣徒捐钱,哥林多后书第八章一节至第九章十五节。三、保罗为他使徒权柄辩护,哥林多后书第十章一节至第三章十四节。 (1)『因为我们众人,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,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(林后 五:10)。这里的问题是信徒工作的审判,不是罪的审判。罪已经被赎了,『不再纪念』了(来十:17),但每一件工作必要受审判(太十二:36;罗十四:10;加六:7;弗六:8;西三:24,25)。结果是『赏赐』或『亏损』(失去赏赐),但他『自己却要得救』(林前三:11至15)。这次审判要发生在基督二次来的时候(太十六:27;路十四:14;林前四:5,提后四:8;启二十二:12)。看其余的审判约十二:31注;林前十一:31注;太二十五:32注;结二十:37注;犹6注;启二十:12注。 (2)『又说,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,与他们分别,不要沾不清洁的物,我就收纳你们』(林后六: 17)。分别,概论:(一)分别在圣经中有两部:『离开』那些与神的心意相反的一切,并『归向』神自己。根本的原则,在有道德性的宇宙中,神绝对的不能赐福并使用那些与罪恶妥协或犯罪的儿女。不可同负一轭就是一位神的儿女与一位不信的人在任何事上,有一共同的目的(申二十二:10)。(二)与罪恶分别包括:(甲)要从欲望,动机和行动上,将自己从世界中分别出来,就是从坏的伦理方面将自己从世界的组织中分别出来(看启十三:8注)。(乙)与信徒分别,特别是那些假师傅,就是那些『作为卑贱器皿』的(提后二:20,21;约贰9至11)。(三)分别不是避免与世界和教会的罪恶接触,乃是不同他们合作,也不效法他们(约十七:15;林后六:14至18;加六:l)。(四)分别出来所得的赏赐就是父神完满的显示(林后六:17,18);在敬拜上与交通上毫无拦阻(看来十三:13至15);在工作上有结果(提后二:21),若效法世界即失去这些,虽然如此,仍是得救的。这里和别处一样,基督是我们的模范。他是『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』的(来七:26),虽与他们接触,乃是为拯救他们。法利赛人所表明的分别乃是机械式的,并含有世界的思想(太三:7注),他们议论耶稣失去了拿细耳人的品格(路七:39)。比较林前九:19至23;林前十:27。 (3)『就是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,仍有满足的快乐;在极穷之间,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 (林后八:2)。在林后八章,九章,使徒总论基督徒捐钱的道理。其概略如下:(一)这是一种『恩』,是圣灵所造成之一种美德(林后八:7)。(二)这与律法相反,在律法之下捐钱乃是神向人征收的一种要求。基督徒的奉献乃是甘心的,是爱心与诚实的一种试验(林后八:8至12;林后九:l,2,5,7)。(三)这种权利是普遍的,按照各人所能的,贫富均有分在内(林后八:l至3,12至15;比较林前十六:1,2)。旧约的比较是十分之一,这个比数远在律法以前(创十四:20)。(五)基督徒捐输的赏赐(甲)快乐(林后八:2);(乙)增加指输的能力,比以前捐的更多(林后九:7至11);(丙)使感谢增多(林后九:12);(丁)神与福音同得荣耀(林后九:13,14)。 (4)『恐怕我所得的启示甚大,就过于自高,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,就是撒但的差役,要攻击我,免得我过于自高』(林后十二:7)。有人推测保罗肉体上的刺乃是一种慢性的眼疾,使他身体软弱,容貌难看(加四:13;加六:11;林前二:3,4;林后十:10)。他这根刺从本节经文中已清楚说明『就是撒但的差役』。保罗这根特殊的『刺』,对于任何有刺的人都能加以安慰。(读林后十二:8至10节)。 -完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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